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安排,现就报考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的本次招考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1年5月24日 (周二)至5月26888日(周四)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地点:西安市人民体育场内(原西安市体育局办公楼1层,西安市西五路26号,革命公园对面)。
具体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资格复审程序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资格复审共设政策咨询组、资格审查组、审核组、资料回收组等4个工作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参加审查。
(一)考生到政策咨询组进行登记并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核对个人基本情况。
(二)考生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合格者到审核组进行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到资料回收组核对、登记、交表,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所需证件及资料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2、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三)其他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 5月21日 至 5月24日 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2、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凡属报名注册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或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合格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以及因放弃资格复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而形成的职位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规定时限内依次递补,请随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公布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责任自负。
同时提醒各有关考生近期尽量不要远行,且能够以较好的身体状态参加随后进行的体能测评。
附:2011年西安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西安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